食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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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函〔2006〕462 号
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 9 类产品,包括边销茶。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 2 个,茶叶、边销茶。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单元名称及产品品种,即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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